中国新闻网从原福建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《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》(2018年第45号)涉及福建省两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。近日,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、核查和处置情况。
抽样检验基本情况:经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,标示为廉江市海生源水产有限公司生产的昆布丝,生产日期(批号)为2018年4月26日,铅(以Pb计)检出值为1.46mg/kg,国家安全标准1.0mg/kg,不符合规定。
核查处置:经调查,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共生产100袋,已全部售出。经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,原因是原料问题。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18年9月27日立案并责令整改,罚款5万元,没收违法所得80元,共计50080元,企业已完成整改。2018年12月24日结案。
核查处置:经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,淘宝邱老六福建连江海边专卖店(经营者为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程潇海边专卖店,标称生产厂家为连江海生源水产有限公司,生产日期(批号)为2018年4月26日)购买该批次海带丝10袋,已全部售出,企业已发出召回通知但未能召回。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18年9月26日立案,责令整改。不合格原因为原料问题,当事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,提供相应的索证索票材料的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136条,可以免除处罚。2018年12月20日结案。
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,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投诉电话,举报电线投诉。